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忧患与糊涂/只能糊涂/死法/(作者:王东华)

发布日期:2021-09-02 10:39:01 




 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忧患与糊涂
 
 
“人生识字忧患始”是苏轼的诗句。第一次见这个句子,是上高中时,在语文课本里鲁迅杂文《人生识字糊涂始》中。鲁迅的这篇文章,今天看来并不算深奥,也就是讲文言文难懂,可是在当时,尽管语文老师几乎是逐字逐句的分析,我还是一头雾水,倒是把苏轼的这句诗牢牢记住了。
苏轼的《石苍舒醉墨堂》写在熙宁元年(1068年),时年32岁。苏轼当时走入仕途时间并不长,所谓“忧患”其实也就是信口一说,不过他也没想到一语成谶。不过当年真如他说“姓名粗记可以休”,在四川眉山当个土财主,大约会少受许多忧患。可是,中国真少了一个苏东坡,也太可惜。
对“人生识字忧患始”印象深,不是因为自己上到高中就感到识字带来了什么忧患,而是因为前些年“反右”运动中许多识字人的命运记忆犹新。当时给我们讲《人生识字糊涂始》的语文老师就是上大学时被戴上右派帽子的。想必他对“人生识字忧患始”该有很强的共鸣,不过,那时候,打死他也不敢说出来。
一年后,“文革”开始,又二年,我作为知识青年发落到草原上,这回可真懂得“人生识字忧患始”了。
古人读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科考,科考是为了当官。谁都知道,八股文是敲门砖,一旦考上,砖也就没用了。要当官,还有许多文章以外的功夫,真正成功的读书人,并不都是书呆子。比如苏轼,书读得好,处理社会事务也很有办法。至少在地方,特别是在杭州,就表现得很有管理才干。
春秋之时,没有科举,孔夫子也知道读书是为了当官,“君命召,不俟驾而行”,“三月无君,则皇皇如也”,而且,出门谋取官职,一定要带上见面礼。孟子解释说:“士之仕也,犹农夫之耕也”,带见面礼,就像农夫耕地要带农具一样,不但必要,而且理所当然。你看,孔孟都不是书呆子,也并不清高。
薛宝钗劝贾宝玉不要整天在女孩子堆里混,但也并不劝宝玉一心只读圣贤书,而是希望他出去和贾雨村之流交往,留心“仕途经济”,也就是熟悉官场的规则和学习处理俗事的方法。皇商家的小姐,见识就是不同。
“人生识字忧患始”其实和“人生识字糊涂始”是相关的。读书读糊涂了,忧患也就开始了。
当代读书人让我尊敬的实在不少,最佩服的还是张中行。此公饱读诗书还不足为奇,难得的是他读书读得活,生活中毫无书呆子气。与学富五车的大儒相处,不卑;与引车卖浆者之流交往,不亢。而且深知“苟全性命于乱世”的处世之道。以1957年为例,许多读书人都以为自己很聪明,结果是被加了冠,张却早就看穿了所有的把戏,随你怎样引诱,就是不出洞。俗话说:“凡人不开口,神仙难出手”,躲过一次大劫。
现在,世道清平,如我这样的小识字人,虽出无车,但衣食不愁,昨天与朋友相聚,还吃了水煮鱼,可以说,远离了忧患。可是,却躲不开“糊涂”。读书读书,越读越不知道该信什么了。
前半辈子忧患,后半辈子糊涂,我算占全了。
 选自出版费用一书
 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只能糊涂
 
 
写上一篇短文时,我想起我已经去世的父亲。
父亲不是文化人。年轻时开汽车,后来是一名普通的技术干部。我见过他填写的履历表,“文化水平”一栏填的是“高小毕业”。可是,他读过几年私塾。据他说,念私塾时,他是一个很出色的学生。我相信。第一,无论钢笔字还是毛笔字,他都写得规范,甚至也还有些功力,他儿孙辈里无人能比。第二,他古文底子显然不错,业余看的书,主要是《聊斋志异》《青琐高议》《古文观止》这些文言书。第三,到晚年,他还能背诵大段的《论语》和《孟子》,比我这个学中文的强多了。过去,“学文化”就是学习识字和读书。按这个标准,父亲应该算作“有文化”。
父亲对我读的现代小说、散文及诗歌不感兴趣,也很少过问。我只记得,上初中时,有一次,我不记得我正在看的是什么书,他拿过去翻了翻,随手放下,说了一句:“尽信书,不如无书。”我心里一愣,没想到他居然能说出这么深刻的话来。
后来我知道了,这句话出自《孟子》,也是书上来的。不过,孟子说的“书”特指《尚书》,后人引用时,则是泛指了。
读书,是为了“明理”,长“知识”,长“学问”,也就是要明白。要明白,首先要信。“尽信书,不如无书”,麻烦的是你怎么知道哪些书可信,哪些书不可信?据我看,真正读书读明白了的人,是少数。读了几十年书,我最大的明白就是:我是一个越读越糊涂的人。
自然科学好像比较明白。地球是圆的,月亮绕着地球转,地球绕着太阳转。可这些知识是近几百年才有的,古时候的人,聪明如诸葛亮,上知天文下知地理,估计也还是认为天圆地方,太阳是绕着地球转。由此推断,再过几千年,现在我们认为已经明白的“科学”,在后人看来也还是“糊涂”。现在科学解释不了的东西还实在太多。中医是不是科学?气功是怎么回事?风水是不是毫无道理?显然还是糊涂。更何况,现在又有了“伪科学”,读了,更是糊涂。
人虽生活在自然中,却又是社会性的动物。单是明白自然科学显然不行。
比如宗教。所有的宗教都认为自己的教义是最好的。信教,必须专一,不然到了紧急时候,是求上帝,还是求佛祖、太上老君,还是求真主?中国人多数不信教,好不好?不知道。不信教,不等于什么都不信,过去信皇帝,后来才知道,没有皇帝人们照样也能活。
昨天看凤凰卫视《李敖有话说》,李大师神气十足地介绍自己的读书方法,诸如“五马分尸”“分门别类”之类,到也没什么新鲜,有趣的是:
厩焚。子退朝,曰:“伤人乎”?不问马。
李敖解释说,“不”应作“后”解。孔老夫子讲“仁”,所以先问伤人没有,但并不是不关心马。他举例:
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。
他解释说,松柏不是后凋,而是不凋,所以,此句中的“后”当作“不”解释。由此可见,在古汉语里,“不”和“后”是通用的。
这让我很有些吃惊。据我所知,古汉语中“不”与“否”通用,作“后”解,则没听说过。连忙翻手边的几种词典,也没有。可是,李大师的说法好像又有些道理。糊涂。
张中行的女儿问他:老北大好,还是新北大好?张说,老北大好,因为老北大让人“疑”,而新北大让人“信”。意思是,信,很容易,但其实糊涂。疑,才能让人明白。
我的问题是:疑,还是不明白。郑板桥言:难得糊涂。叫我看,难得明白,糊涂很容易,而且多数时候,只能糊涂。
选自自费出版一书
 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死 法
 

 
临到年底,今天(12月30日)排在头条的国际新闻是:伊拉克前总统萨达姆被处决。
选择这样一个日子,据说,是因为美国政府不愿意把这件事拖到下一年,反正伊拉克的局势不能再坏了,先处决了萨达姆,再想办法调整政策。从时间上看,到有些和中国古代的“斩监候”“秋后处决”相似。
看凤凰卫视,据一位“不愿意透露身份”的伊拉克官员透露:萨达姆被处以绞刑,绞刑架是在一间囚室里临时搭建的,高四米五,萨达姆穿桔红色囚服,头上被套上一个只露两眼的黑色头套,押上行刑台后,脖子上套上绞索,脚下活动的木板被抽掉,随着身体下坠,气绝身亡。
电视台记者电话采访了复旦大学法学院的一位法学教授。教授饶有兴致地介绍:中东地区自古有绞刑的惯例,但不是这种“抽板式”的,而是“牵索式”的,也就是把人套上绞索后,行刑人拉紧绳索,把人吊起致死。“抽板式”是亚洲的。我疑心,教授一时紧张,把欧洲说成了亚洲。
在中国古代,处决人犯最常用的方法是“大辟”——杀头。从李斯父子被绑到城外,到戊戌六君子押赴菜市口,都是采用此法。罪恶大的,还要把砍下的人头挂在城门上或高杆上,以警示活人。
绞刑也有,恰恰是“牵索式”。这种方法、设备简单得多。在各种机械的设计上,中国人一般不肯太动脑子,能将就就将究,由此可见一斑。绞刑,和杀头比,往往用在罪行稍轻一点的人身上,因为毕竟能落个“全尸”,不至于“身首异处”。
也正因为如此,皇帝为了表示自己的仁慈,对那些有些身份,有过功劳,或其实并不深恶痛绝的人,需要“赐死”时,采用的往往是让他“自缢”——俗称“上吊”——,有时还要赏给工具,黄绫或白绫一条。这些被“赐死”的人,临上吊前,还要磕头谢恩,其中有些人是真心实意地感激涕零。这样的死法,以今天的法学角度来看很有些模糊:属于自杀还是他杀?也许它的妙处正在这模糊之中。如果自杀,属于畏罪;如果处决,则需要经刑法判决。“赐死”之后,畏罪和判决也就都绕开了。皇帝虽要了你的命,却也给足了你面子,临死前理应“谢恩”。
所以,我认为“抽板式”的绞刑肯定不是中国的产物,尤其不可能入官刑。因为它靠犯人的体重勒死,有些像自杀,无法体现官府行刑的主动性,也就无法充分表现官府的权威性。
不过,作为自杀方法之一,上吊在中国的民间颇为流行。日本人嘲笑中国人贪生怕死,不如他们肯自杀。也许,就自杀比例上看,我们不如日本人,但如果从自杀的方式上看,我们则比日本人更加多样化。日本人喜欢“剖腹”,人死得痛苦且不说,五颜六色流的满地,污染环境,不足取。中国古人的自杀方式有投河、跳井、跳崖、自焚、上吊、自刭、服毒、吞金等等。不难看出,见效快、看上去痛苦较少,特别是对条件要求最低的,实在是应属上吊。室外找一棵歪脖树即可;室内,中国式的建筑一般都有房梁,门框窗框也能凑合。也用不着别人帮忙“抽板”,一张板凳,一块石头,踢开就行。所以,远如崇祯皇帝,近如傅雷夫妇,都采用此法。
据叶灵凤介绍,英国人占领香港之初,对死刑犯多用绞刑,而且也是“抽板式”,显然,是从英国带来的。英国人最早也用砍头法,改为绞刑,算是进步。可是,也许是太不把中国人当回事儿,他们在香港搭建绞刑台和行刑时,工作实在是草率和马虎。有时候,底板刚抽掉,人犯没吊死,台子就稀里哗啦塌掉了。有时候,台子虽没倒塌,人犯却用两手抓住绞索,玩起了“引体向上”。据说,一次处决未果,就要改日行刑,此人又可多活几日。有一次,要被处决的是一名海盗,此人身手十分敏捷,底板刚被抽掉,立刻双手抓住了索套。可也就在同时,裤子掉了,海盗下意识地松开双手去提裤子,气绝身亡。
在中国,共和以后,砍头虽还有,法定的死刑一般都改为枪决。阿Q当初在城里看处决革命党,是砍头,回到未庄,大讲“嚓……好看,好看!”轮到他自己被绑赴法场,改成了枪毙,未庄人看完,一致的评价是:枪毙不如砍头好看。每读这些文字,脊背上就有些发凉,进而对“相信群众”这句话有些怀疑。
复旦的法学教授还说,绞刑太“残忍”。原因是人虽“气绝”,大脑并未死亡,意识还会存在一段时间,故而很痛苦。现在西方从人道出发,死刑多采用电椅或注射氰化物。
这又让我很意外,看来,中国人在“死法”上也吃了不重视科学的亏。也许,第一个上吊的人就知道,意识尚存的那一刻,脑子里闪过一句话:“此法甚苦,不可学!”只是说不出来,后人也就无法知道,稀里糊涂地跟了上去。
人总是要死的,一般说来,人不会对几十年、十几年之后才会降临的死亡有太多的恐怖。应该说,死亡的时间越临近,人的恐怖程度越高,这种对将要死去的恐怖甚至超过了对死亡本身的恐怖。癌症并不是置人于死的最重要的疾病,发病致死的百分比,不但远远低于心血管疾病,甚至低于感冒。在世界上,每年死于癌症的人数也远不如车祸。癌症的可怕在于它宣布死神已不可阻挡地快速向你走来,也许几天,也许几个月,一两年。据说,相当数量的癌症患者是被自己吓死的。
中国古人早已明白,死亡并不是最可怕的,最可怕的是等待死亡,是“求死不得”。所以,历朝历代最重的刑罚并不是杀头,而是想方设法延长死亡时间、增加死亡前的痛苦,如剥皮、抽筋、炮烙、滚钉板、千刀万剐之类。
武则天时代的周兴、来俊臣是个中高手,“请君入瓮”的典故读过两天书的人都知道。据说,当时有的大臣随身带有砒霜,一旦周兴、来俊臣来抓人,立刻服毒自杀,省得受罪。
莫言写有一本《檀香刑》,大约是世界文学中关于死刑描述最详尽的一部小说。作为文学,当然什么都可以写,可是莫言写得津津有味,颇有鉴赏之意,就让人有些意外了。
人,在“死法”上用多了心思,在“活法”上就会缺少更多的思索。
我相信,总有一天,全人类都会取消死刑,而且会心平气和地接受所谓“安乐死”。那时候,人们反而会有更多样、更精彩的活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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